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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 崇光律师 282
赌博在我国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提起“赌博”,大多数人都唯恐避之不及,但总有人想着一夜暴富,甚至深陷泥潭也收不住手。有人还振振有词,反正赌博是违法的,赌债也不受法律保护,那岂不是赢钱美滋滋,输钱打官司赖账就好了?究竟,赌博欠下的赌债要不要还呢?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呢?
赌博行为
是我国治安处罚法
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但在生活中
赌博的现象仍然存在
如有违反
轻则会受到公安部门的罚款或治安拘留
重则会被刑事拘留
因此
“赌债”属于非法债务
不受法律的保护
双方在赌局中直接形成的赌债是不用偿还的,由于赌博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所以在赌局中直接形成的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及第155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对于因赌博输钱而向赢家出具的借条,或在互借互赌过程中向其他参赌人员出具的借条,应当认定为无法律约束力的赌债,欠款方无须支付债务。
向他人借款用于清偿赌债而产生的债务,这种情况下因为清偿赌债而借款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故意借钱给他人赌博并非同一概念,我国法律禁止的是制造赌债的行为,而非消灭赌债的行为,借钱偿还赌债形成的债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个借款当然是需要偿还的。
向第三人借钱去赌博,第三人知道借钱的目的是去赌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借贷合同无效。
对于无效行为的后果,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司法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存在不支持出借人要求支付借款利息请求和不支持归还借款本息的不同处理方式。因此,该种情形下出借款项对于出借人来讲,风险是巨大的。因此,如果想要“不还钱”,债务人主张案涉欠款系赌债,那么就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珍惜生命,远离赌博。小赌未必怡情,大赌必定伤身,豪赌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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