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4-07-31 117
在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纠纷是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这些纠纷不仅影响工程进度,还可能对各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的建工合同纠纷案例,深入分析其中的法律要点,以期为从业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案情回顾:中铁某公司作为总承包方承包了某铁路工程,马某借用林某建设公司资质承包了其中的部分工程,并与何某签订了《瓷砖铺贴施工合同》。施工完成后,马某未足额支付工程款,何某遂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并请求中铁某公司和林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法律解析:法院认为,马某与何某签订的合同因何某无施工资质而无效,但何某作为实际施工人完成了施工,有权要求支付工程款。然而,由于案涉工程存在多层违法分包,何某不符合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条件,且中铁某公司并非发包人,故不支持其要求中铁某公司和林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
启示:在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实际施工人应明确自身权利边界,避免因合同无效而难以主张权益。同时,发包方和总承包方也应加强合同管理,杜绝违法分包行为。
案情回顾:江西某公司中标某工程项目后,与尤某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约定由尤某施工并上缴管理费。施工完毕后,江西某公司截留部分工程款未支付给尤某,双方就管理费产生争议。
法律解析:法院认为,借用资质协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江西某公司未实际参与施工管理,所约定的管理费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判决江西某公司向尤某支付下余工程款,并驳回其要求扣减管理费的请求。
启示:借用资质进行工程建设是违法行为,不仅会导致合同无效,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纠纷。各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此类行为的发生。
案情回顾:双方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施工过程中部分工程发生变更和追加。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工程款计算方式产生争议。
法律解析:法院认为,固定总价合同下,如工程未全部完工或存在部分变更,应将合同内已完工工程款和变更工程款分开计算。已完工部分按实际施工量占合同总工程量的比例乘以约定总价计算,变更部分按约定单价标准计算。
启示: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程变更和追加的工程款计算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同时,施工过程中应严格管理,确保工程量准确计量。
案情回顾:刘某借用某建筑公司名义与河南某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施工部分工程后停工。后双方签订协议确认工程款数额,但部分款项未支付。刘某起诉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
法律解析:法院认为,刘某作为实际施工人,有权向发包方主张工程款。河南某公司认可刘某的施工行为,并与其签订工程款支付协议,说明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因此,判决河南某公司和慕某支付剩余工程款。
启示:实际施工人应明确自身诉讼主体资格,及时收集证据证明施工行为和工程款数额。同时,发包方也应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款按时支付。
建工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多样,需要各方加强合同管理、遵守法律法规、明确权利义务。通过以上案例的剖析,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建工合同纠纷中的法律风险和应对措施。希望从业者能够从中汲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共同推动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注我们,了解更多法律资讯,为您的每一步保驾护航!
公众号
置顶